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介绍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介绍




01
中心简介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是由原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原镇江市房产交易中心于2019年6月整合成立的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隶属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产交易的业务指导,为市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高新区、丁卯片区)不动产登记交易经办机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市区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不动产登记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市区的不动产登记簿、自然资源登记簿的管理和利用;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3、负责市区的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所需的权籍调查成果管理应用工作,做好用于不动产登记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测绘成果的审核入库工作。

4、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所涉数据的整合,建立完善各类工作平台,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互通和共享工作。

5、负责市区不动产登记交易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的报送和查询工作。

6、做好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做好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信访接待和答复工作。

7、受市住建局委托,承担市区政策性房屋上市审查、合同网签备案、备案合同管理(变更、撤销)、楼盘表管理、房源核验等业务工作;做好房屋交易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及数据统计和信息共享工作。

8、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心共设立综合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业务受理科、房地产登记科、自然资源和农林水域登记科、交易服务科、权籍调查管理科、测绘应用科、档案信息科、宣教科10个科室。目前中心共有员工113人,其中在编人员51人,社会化用工62人。





02
领导分工




曹利华(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综合科;


吕疏影(副主任)

分管自然资源与农林水域登记科、档案信息科、宣教科;


成  琳(副主任

分管交易服务科、权籍调查管理科、测绘应用科


赵丽凤(副主任)

分管政策法规科(信访科)、房地产登记科


耿  健(副主任)

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分管业务受理科

科室职能




综合科

负责中心正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人事、文电、文稿、会务、外联、机要、非业务档案、非业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务督查、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纸质证书证明的订购和空白证书的保管工作,承担中心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等工作。


政策法规科(信访科)

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做好信访接待与答复工作;研究拟定业务规范和质量检查规则,协同业务科室做好疑难问题会审工作,协同宣传教育科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各类对外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做好依职权更正和撤销登记工作,协同做好不予受理和不予登记办件的审查。


业务受理科

负责市区各类不动产登记及自然资源确权等登记业务的接待、查询、咨询和受理,办理各类登记即办件业务,负责缮证、发证、归档工作,负责不予受理办件的办理工作,负责不予受理告知书、不予登记告知书发放工作,做好窗口日常管理工作。


房地产登记科

负责除即办件业务以外的各类房地产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审核登簿工作,牵头负责不予登记办件及疑难问题的办理工作,拟定各类业务文书(通知、公告),做好撤销登记和依职权更正登记的前期调查工作。


自然资源和农林水域登记科

负责自然资源和水域滩涂养殖、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审核登簿工作,拟定各类业务文书(通知、公告)。


交易服务科

执行房屋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做好交易资金托管工作,负责未登记的交易信息查询工作。


权籍调查管理科

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制定测绘审查标准和流程,做好用于不动产登记、交易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测绘成果审核、入库工作,负责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和审查,负责权籍系统平台管理应用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的现场查勘工作。


测绘应用科

做好房屋面积测算等不动产测量工作,配合权籍调查科做好权籍调查工作,配合权籍调查科做好测绘成果审核工作;协助做好权籍系统平台的维护工作,协助做好不动产登记的现场查勘工作。


档案信息科

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交易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档案的受理、整理、保管、利用;负责登记交易资料的管理和利用,做好不动产登记簿的公示和查询管理工作,负责纸质登记交易资料的整理和电子化处理。落实“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要求,负责中心信息化工作,负责数据互通共享工作,协同各部门做好各类平台的运行维护,负责中心机房建设和管理,做好历史数据整理工作。


宣教科

做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牵头负责各类创建活动,负责职工素质提升和技能教育,负责舆情监控及应对,负责新闻报道和对外宣传,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各类培训。